泉委人才〔2020〕1號
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印發《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支持用人單位引聚人才復工復產的十條措施》的通知
各縣(市、區)黨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黨工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市直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有關部署,發揮用人主體作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現將《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支持用人單位引聚人才復工復產的十條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地各單位要聚焦激發用人主體活力,建立聯動落實制度,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有關落實情況請及時報送市委人才辦。
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3月2日
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支持用人單位引聚人才復工復產的十條措施
1.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運用融媒體等宣傳平臺,從企業復工復產和人才關注焦點入手,全方位傳遞泉州的產業實力、創新平臺、城市配套、引才政策、政務服務以及疫情防控等信息,傳遞用人單位尊重、理解、信任、關愛、激勵人才的誠意,增強人才對泉州高質量發展和抗風險能力的信心、對用人單位的認同感親近感,為用人單位引聚人才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2.跟蹤用人單位開展高層次人才返崗情況調查。對人才因疫情風險顧慮暫不愿返崗的,衛健部門要協助用人單位加強心理疏導,針對性地幫助減壓釋負。對人才返崗途中的疫情安全隱患,縣(市、區)要幫助用人單位提供交通便利、落細防護措施。
3.對已經返崗的高層次人才,暫時承租不到合適住房且用人單位無法予以解決的,可由住建部門幫助用人單位提供過渡性人才住房。
4.對屬居家醫學觀察或居家健康管理對象的返崗高層次人才,用人單位無法提供安全獨立隔離空間的,可由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協助落實條件較好的場所實施隔離,并幫助做好生活物資采購等服務保障。
5.鼓勵用人單位依托市、縣兩級人才公共服務平臺發布引才需求、開展人才招聘。各縣(市、區)和人社部門要做好人才引進公益服務,采取網絡視頻招聘等有效方式,分行業、分領域幫助用人單位開展人才云端對接。
6.支持用人單位通過中介機構引進人才。人社部門要牽頭落實好機構引才獎勵政策(泉委人才〔2019〕3號、泉委人才〔2019〕15號),引導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協助用人單位引進人才。鼓勵用人單位探索“以才引才”做法,由行業內高層次人才幫助舉薦引進人才,參照適用機構引才獎勵。
7.對用人單位疫情期間擬新引進的人才,可對照《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直接登陸泉州市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官網(www.gw.gov.cn),線上申請泉州市高層次人才預認定,人才來泉落地后第一時間兌現相關政策待遇。
8.市、縣兩級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要開設人才服務熱線,為各用人單位引聚人才提供及時周到的服務。各級人才專項資金可劃撥一定經費,由用人單位為高層次人才購買疫情防控防護用品、藥品或者疫情專屬保險保障。
9.各縣(市、區)要認真落實“六穩”、推進復工復產、復工穩崗等政策措施,設立人才服務專項小組,深入用人單位宣傳解讀政策,協助申請相關稅費減免、金融支持和政策補助,指導參評各級各類人才項目遴選。人社、科技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對用人單位參與疫情防控的專業技術人才、科技人才開辟職稱評審、科研項目申報綠色通道。
10.各縣(市、區)各部門要在疫情防控期間及時發現一批人才引聚、復工復產的先進典型,深入挖掘和宣傳典型做法,擴大用人單位的知名度、美譽度。對用人單位推薦的人才典型,符合條件的,優先納入各級黨委聯系專家隊伍進行聯系服務,優先安排參加各類高層次人才研修培訓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