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發揮失業保險預防失業、促進就業作用,今年以來,我市積極推進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工作,今年我市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撥出專款,對符合穩崗返還條件的266家企業,累計發放1271萬元穩崗返還資金。
據了解,根據《泉州市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實施意見》,自2015年起至2020年底前,我市對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的符合條件的企業(含非公企業、小微企業),由失業保險基金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返還。穩崗返還可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
下一步我市將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護航行動”,力爭實現符合條件的統籌地區政策全覆蓋、符合申領條件企業的主體全覆蓋。我市將通過進一步加強基金管理與跟蹤監測,督促企業切實采取有效措施穩定職工崗位,按照要求合理使用穩崗返還資金。同時,把享受穩崗返還的企業納入失業動態監測范圍,及時跟蹤了解企業崗位變化動態,定期評估穩崗返還政策效果,為企業脫困發展、減少失業、穩定就業護航。